卿壹穷

我见过你们最灿烂的模样 情歌漫长

达摩克利斯之剑

近期看猎罪图鉴,感叹剧作家真是将“沈翊”这个角色塑造的太有血有肉了。他是当之无愧的猎罪天才,天才这个名词本就被冠以“神”的意味,以俯视蝼蚁。这也是他最有魅力的地方--他有“神”格,但他的体内奔涌充斥的却是人性。

他的人性最赤裸的展露是他将自己暴露在胡志峰面前的那一刻。胡打开门看见沈时,沈是在笑着的。这个笑简直让人浑身战栗,那一刻他的手里端着的是地狱。白骨枯萎扭曲,无声嚣叫,而他是地狱门前的守卫,对你招手,说欢迎你进入我的陷阱。

这里有一个很细节且没有明说的心路历程,很细微的一个闸口,通向沈翊这个天才正义背后的人格。他将众人甩在身后,提前带着准备好的“地狱”,向胡志峰细数那些足以让他恐惧和绝望的罪孽时候,我又一次深刻感受到沈翊的高明。他提前跑来,并不是仅仅是因为复恩师之仇心急以至于失了分寸,而是为了故意激怒他。那是高高悬起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具象化,他的目的就藏在在局里和杜城最后一次对话里

他问“这样子的诈骗罪,一般会判几年。”

杜城回答他“三到十年。”

这就是一个心路的伏笔。那么此刻假若肤浅且单薄地猜测沈翊的内心,如此的显而易见--他觉得仅仅如此的惩罚是远远不够的。所以当胡志峰被激怒拔刀刺向画布时,沈翊的目的就达成了。

他为胡志峰冠上了另一项罪名--袭警。这足够让他的判刑条目罪加一等。

沈翊无可厚非地存在赌徒心理,但是他也确实是做好了下地狱的准备。如果杜城没有及时赶到,胡志峰的罪名就会加一条故意杀人。

这是他的人性。他要为胡志峰下地狱铺路。他不满意胡志峰只下十层地狱--他要让他下到十八层,到那余生不见天日的深渊里去,让白骨啃噬他的脚趾。

世人爱看神明陷落,爱看正义泥泞。沈翊就是这样的矛盾体,他是特洛伊木马,而他的矛盾就是危险与艺术的一环,最后以美来结尾。真是美,没有人可以不爱那美得有血有肉,敢爱敢恨的神。没有天才,没有英雄,人的结局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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